
1.2023年8月,南昌市人民政府印發《南昌市促進商務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試行)》(洪府發〔2023〕28號):對新獲得A級、2A級、3A級、4A級、5A級認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5萬元、1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新獲得更高級別認定的,按照階梯獎勵標準補足差額。對通過復核的A級、2A級、3A級、4A級、5A級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1萬元、1萬元、2萬元、2萬元、3萬元獎勵。
2.中共鷹潭市委辦公室、鷹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鷹潭市關于進一步鞏固提升經濟回穩向好態勢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2023年新評定的國家5A、4A、3A、2A、A物流企業及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級冷鏈物流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3萬元、2萬元。
3.贛州市對依據《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GB/T19680-2005)國家標準進行改造、規范,并獲得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認定為國家1A、2A、3A、4A、5A級的市本級物流企業,在評選當年分別給予5萬、10萬、20萬、30萬、40萬元獎勵。
4.2021年8月,撫州市人民政府印發了《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撫州市物流降本增效的實施意見(試行)》(撫府辦字〔2021〕39號):1.支持符合條件的物流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省物流業發展專項資金及國家、省服務業引導資金。對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新評定為2A、3A、4A、5A級或冷鏈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級且正常經營的物流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獎勵,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獲得省級和國家級示范(重點)物流園區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升級的給予補差獎勵。獲得省級重點商貿物流企業、重點商貿物流園區的,由受益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2.對評為省級和國家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甩掛運輸試點企業的物流企業,由受益財政分別均給予省級15萬元、國家級30萬元一次性補助。
5.2019年9月,九江市財政局、九江市商務局聯合出臺關于印發《九江市物流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九財企〔2019〕22號):對成功申報2A、3A、4A、5A級的物流企業或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級倉儲物流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
6.2020年11月,吉安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吉安市推動現代物流業高質量跨越式可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試行)的通知》(吉府發〔2020〕13號):對經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新評定為2A、3A、4A、5A級或冷鏈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級且正常經營的物流企業,分別給予5萬、10萬、30萬、50萬元獎勵。
7.2021年2月,上饒市商務局、上饒市財政局印發《關于2020年度上饒市物流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饒商務字〔2021〕17號):支持本地企業創建A級(星級)物流品牌,對首次被中物聯評定為2A、3A、4A、5A級的物流企業,或首次被中倉協評定為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級倉儲物流企業,在評定當年分別給予獎勵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由2A(星) 升3A (星)、3A (星)升4A (星)、4A (星)升5A (星)的,補差計獎;延續認定的,不再重復獎勵。
8.2022年5月,萍鄉市人民政府印發《涉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萍鄉市促進服務業經困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萍府辦字〔2022〕33號):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對新認定為省級服務業集聚區、服務業龍頭企業的獎勵10萬元、5萬元。對成功申報5A、4A、3A、2A級的物流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獎勵5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